房子不住人,暖氣費是否要繳納呢?
首先,對于租房的用戶來講,一般是需要交全的。一般供暖期從今年的11月到來年的3月,而在這期間,一般有些用戶過年期間大概有1個月樣子時間回老家了,想著,我也不用暖氣了,憑什么交暖氣費呢!這種情況是必須交全的,因為如果是房東自己燒的鍋爐,那么各房間的管道是串聯(lián)的,不可能單獨把你的房間給停了,而且你不在租房里,暖氣依然有;如果是小區(qū)集中供暖的,那你這房子的一個季度的采暖費都給交了。
根據(jù)相關文件當年不用熱住戶,應在采暖期前向供熱收費單位提出不用熱申請,并聯(lián)的住戶應繳納25%的基本熱費,串聯(lián)的住戶應繳納30%的基本熱費。住戶應先搞清楚自家的供熱方式,再和物業(yè)公司交涉。若未向供熱收費單位申請擅自拆除散熱器的,需100%繳納熱費。
對于業(yè)主來講,也分暖氣是否分戶。如果是一戶一閥,那么,房子不住人,暖氣費可以只交20%的熱損費,但同時也要辦理相關手續(xù);如果說是都用一個閥門,那必須得交全。